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般需要暂停工作
那么原工资和福利待遇是否不变呢?
有人认为
既然员工没有上班
自然不用足额支付工资
却不知道这种认知
其实是违法的!
01
曾某于2005年4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2019年2月27日,曾某在生产车间下料时受伤,被送往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
2019年3月25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编号为
,认定曾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载明:因该公司未足额为曾某缴纳社保,曾某从即日起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收到上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020年1月2日,成都市双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双劳人仲委裁字(2020)第0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1、曾某与该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2、该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曾某工伤待遇合计77931.23元;3、驳回曾某的其他仲裁请求。该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曾某未就该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另查明,
庭审中,该公司陈述其对仲裁裁决书裁决的护理费19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416.67元予以认可,仅对仲裁裁决书裁决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予认可。
02
该公司对仲裁裁决书裁决的护理费19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416.67元予以认可,法院予以确认。
综上,本案曾某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为:1、护理费1900元(100元/天×19天);2、住院伙食补助费380元(20元/天×19天);3、停工留薪期工资16234.56元;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416.67元(5941.67元/月×10个月),以上四项合计77931.23元。
03
原告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曾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7931.23元。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编辑:工妹儿
...日前,河北人社厅下发通知,决定上调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标准,将惠及全省2.5万名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说到工伤,在建筑行业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单位缺乏监管、工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都容易导致受伤。那么受伤之后,工人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停工留薪期又该如何计算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讲讲工伤的那些事儿!
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意】工伤治疗后,工伤认定还未作出认定的,出院结算不能刷医保卡,可以先交押金,认定下来后再去医院结算费用。
工伤鉴定流程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
4.护理费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
5.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经延长也不超过12个月;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经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后,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分别乘以27、25、23、21、18、16、13、11、9、7。
8.伤残津贴因工致残,经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到六级,赔偿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存在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但职工发生工伤这种情况,应当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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