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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脑溢血死亡工厂要负责吗?

2021-09-27 01:07:36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105 咨询电话:954310

原单位同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昏迷不醒,单位要负责吗?虽然是在单位发病,但脑溢血属于重大疾病,这和在其他地方生病住院是一样的,和用人单位关系不是很大,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为工伤,48小时之后没有死亡的,属于住院治疗,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上班突发脑溢血以后,如果经过48小时抢救存活下来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政策,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报销住院抢救的费用,用人单位不负任何行政责任,主要是协助患者家属联系医院进行积极抢救,如果家庭的特别困难的,可由单位工会等发起员工进行募捐,提供人道主义的帮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抢救治疗所产生的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政策,报销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

对于职工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脑溢血作为一种常见的疾病,其实发病不发病,在什么时候发病或是在什么地方发病,关系都不是很大,只不过是在上班时间或是在工作场所发病,就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扯上关系,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扯上了关系,如果长期医院救治或是住院治疗,都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属于48小时之外死亡,就和因工死亡没有关系。超过48小时之后死亡,不管在医院抢救的时间是多久都属于因病死亡,职工因病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目前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其补助的名称各地也不统一,有的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有的叫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等,特别是社保法出台以后,对于因病死亡的职工或是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费用的支付渠道是由社会保险基金来支付还是由原单位负责支付,各地的规定也不统一。所以对于因病死亡的政策还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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