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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步骤八盾法务来帮你梳理
1、
根据原劳社部发〔2005〕12号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未与受伤职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又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情形,虽然该文第二条所列举的“(一)、(三)、(四)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会提供。这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搜寻相关证据,例如工资表、打卡记录、工作证、入职申请表、职工花名册、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2、
根据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要特别留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受伤职工或是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很多工伤职工由于不清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追悔莫及。
3、
根据
人社部令21号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
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伤职工收到工伤认定书,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上述规定列举了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受伤劳动者可根据该规定自行收集。
4、
根据每个受伤员工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及护理依赖程度不同,伤残等级分为
,最低等级是十级,从低到高,依次递增。具体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计算其赔偿费用。即使是被评定为最低等级十级的受伤员工,也包含护理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即误工费)、交通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款项。
该问题涉及工伤赔偿项目,每个地方的标准各不相同,但是大体上工伤赔偿项目是一致的。受伤职工可查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费用。如计算赔偿有困难,可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当地社保局咨询。
5、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知道用人单位财产线索,需向法院说明和提供。
...进入了2018年,人类已经到了相对文明的时代,祖国各地都在争创文明城市,可是有些企业依然在干些不文明的事情(这里主要指一些私营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管国家《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有很多保护劳动者的条款,但是不可避免劳动者依然是非常弱势的群体。
要想避免成为悲剧的弱势群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劳动者在求职前应该充分的了解所求职企业,比如企业的信誉、口碑、有没有经营异常的活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等多方面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index.html
2)启信宝http://www.qixin.com/
3)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①看历史,一般成立越久的公司就越好,坏公司活不久,10年的是一般的公司,20年的是好公司,30年的是很好的公司。
②这里推荐使用天眼查、启信宝,虽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也可以查询,但是查询的信息量明显不够,但是天眼查、启信宝一类对于一些特殊信息是收费的,大家根据各自需要合理选择。
1)职友网https://www.jobui.com/
2)看准网https://www.kanzhun.com/
职友网、看准网的内容还是相对比较齐全的,但是评价不一定百分之百准确,最好再结合求职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有亲朋的可以求助亲朋了解,当地有论坛的可以提问,发起讨论,这样对于企业的真实情况可能会更加了解,接近客观事实。如果方便也可以待晚上企业下班后去企业实地进行探访。
1)看企业是不是一年四季都在招人,如果是这样,说明这样的企业留不住人。
2)看企业的招聘要求,一般对责任要求越明确越好。如果只是简单的要求,工资还很高,没哪种好事;
面试基于求职者还是相当重要的,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般只有公家单位,会使用群面,比如进行头脑风暴解决问题,看各人的表现,而个人单位用这种方式面试求职者,事实上是对求职者的不尊重,应该尽量的进行一对一的面试。
,一个企业的人事,不管你什么情况,她打了电话就让你在约定的时间到达,这样的企业多半也对人才不是特别尊重,好的企业不会差这么一点时间,还是慎重考虑。
,这其实是企业自己不自信的表现,这些证书是入职时才应该提供的。
这个可以说明企业领导没有时间观念,也不尊重人。另外举个例子,云曦,作者本人曾在一家公司,公司的老板招人的特点,不是看求职的人及与岗位的匹配度,而是花30分钟专门来把求职者填写的出生年月日及时辰与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及时辰进行匹配,对,你看的没错,是进行生辰八字的匹配,是不是特别的奇葩,所以遇到这种公司,可以找个缘由秒闪了。
这种公司也是无聊透顶了,极其不自信。对于企业来说招到合适岗位的合适人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查人家祖宗十八代的事情,不仅浪费时间,增加成本,而且会让求职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遇到此种企业,可以直接秒闪了。
招聘要求和面试职责要求不一致,问题与工作无相关性,如牵涉到之前的客户,牵涉到之前保密的工作内容等都不是什么好公司,正常情况下,面试只是考察工作需要的能力,人品。
①是否及时的发送企业所在地理位置,面试前一天是否确认求职者会来。
②表格、考题是否及时准备好。
③态度是否温和,眼神是否清澈。
①打电话到简历上的各家公司,招聘网站获的该公司的人事(HR)电话号码。
②通过社交平台,领英、51Job、智联招聘等联系求职人员前公司相关人,了解求职者情况。
③花钱找第三方背调公司
④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
学信网在线学籍学历查询
⑤人事(HR)行业圈子查询,有可能你被人事(HR)在圈里提醒其他人事(HR)招聘需要留意。
①硬件条件:学历、证书是否真实。
②软件条件:工作履历真实性,任职时间、岗位及离职原因、应聘者的日常表现、参与过的重大项目工作业绩、团队沟通协调等内容。
③客观条件35岁年龄限制
④上一家工作单位社保记录查询
①《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②新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需要征得应聘者同意。一般在面试的时候回填写面试登记表,上面会要求候选人授权并签字。
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仔细,一入职就签订合同并不一定就是好事。具体要注意如下事项:
,有些用人单位特别喜欢在这个方面做文章,在试用时间上做文章,更有些单位在转正条款上加限制条件。
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如果是6个月的试用期,真的需要警觉了,需要怀疑诚意和可靠度了。如果超过6个月有可能你遇到了骗子公司,还有切记不要把企业与公务员行政单位混为一谈,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是国家规定的,企业超过6个月实习期国家规定也是违法的。
这里举个例子:云曦,笔者本人,曾在某软件企业,该企业老板特别喜欢找大四下学期来实习的学生,其实作为老员工我们深深的知道,这些刚毕业的学生,一、不顶用。二、留不住。三、要就业协议盖章。而企业老板深刻的认识到这个问题,实习期都是签订的六个月,且工资很低,当成免费劳动力使用。这个同各个职业学校就业办推荐学生到定点企业工作,得回扣的手法很有的一拼。
这里特别要注意实习期和试用期是两个概念,以防企业偷换概念,第一、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
。
第二、劳动法虽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并不代表转正后工资就比试用期多20%,
。
,你在阿里巴巴、华为的话,基层都是月薪2万多,你要在小地方小企业开个三四千老板还觉得对你不错了,所以平台大于选择,要端正态度。小地方小企业想不想开高工资,当然想,可是实际情况是开不起。
,你从事一个行业一个职位多年了,相当熟练,这老板肯定开你高工资,反之你是刚毕业的、或者跨行从零开始也不可能开你高的工资,因为你对老板用处有限,不能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还要学习,有时候说你学习能力不错并不一定是好话,所以说跨行穷半年这句话就是这么来。
HR、老板又不是白痴,你上一份工作拿多少钱,多多少少说明了你的能力。这里注意的是说工资,不要说薪水。你把平时发的奖金、过节费、年终奖、补贴福利、不如食堂就餐等算上去报一个综合的薪资,才能说明你原来的工资。如果非要你打银行流水,务必要解释清楚。
漫画《紧急招聘》
如果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岗位缺人,而你恰恰掌握了这个企业核心岗位的技能和技术,企业又正值旺季,订单接了很多做不了,这个时候你大可以大方一点要多一点钱,切记不可以太贪,否则淡季了,企业就要考虑用工成本,你就有被替换的可能。
一个人的薪酬除了以上四点,还要一点更重要的就是市场上同类岗位的平均水平,例如同一个岗位竞争对手开5000元,这个企业只能开4500元,这个企业就没有招聘的竞争力。所以个人薪酬也不是企业就能说了算了,最最重要的还是市场供求关系,物以稀文贵,最重要的是锻炼技术,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第一、试用期合同上的签字最好为企业的
,而不是部门负责人,为什么因为具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企业会说这是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
第二、合同上一定要
带组织代码证数字的
,这样的合同才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很多企业都会在这上面做文章。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即签字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
试用期也是应该缴纳社保的,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具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七十二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个人补缴社保是可以的,只需要花一些代理费,找外面公司补缴,本地是50元/月,但是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由你个人出钱,费用是还是比较多的。
有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区别
一般企业都是通过银行卡转账进行工资发放,有的时候我们到新的地方入职新的单位,企业会让我们办理一张银行卡,可是我们自己有很多银行的银行卡,为什么还要办理,这样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一个是减少跨行发放工资手续费,二个企业是这家银行的储蓄者,三个减少财务的工作量,防止出错。
重点是企业通过什么账号来发放工资,有的企业在成立初期就想好了弯弯道,用个人账号进行工资发放,而不是企业对公账号进行发放,一个是为了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推脱责任,说你不是该企业员工,是老板私人雇佣的。二个是防止税务部门了解他们的流水情况,减少纳税。
更有企业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来进行工资发放的,对于这样的单位和企业,我奉劝大家在第一个月拿到工资的时候,就应该辞职不要再做了,摆明了坑你没商量。第三方支付的信用是不如银行的,大家一定要记清楚!!切记,切记。劳动部门也是不支持的,一但发生纠纷不容易胜诉。如果确实这样,一定要打印出发放明细截图,到公证部门进行电子证据公证。
另外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依据这一款规定,企业不发放工资条是违法行为。
1)企业
劳动关系,叫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2)员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未及时发放足额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的叫经济补偿金。
3)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4)主动辞职是既无赔偿金也无经济补偿金的。
1)不安排工作,把你手头的工作安排给新任,给你安排跑腿工作。
2)降职调岗,如果你恰好犯错误,打压你,把你调到其他岗位。
3)处处针对你
4)降薪
5)制定苛刻的劳动纪律
6)更换工作点
7)高业绩标准
8)公司转型、合并部门,问你愿意不愿意学习,业务方向会变,学习嘛,工资自然就低了。
9)直接威胁,凭借自己在行业的威望,当面和你谈条件。
①收到内部调动通知及薪资申请表的,应该表示反对,拒绝签收。之后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如果以旷工或劳动法第39条理由,遭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构成违反解除。
②拒绝在解除书上签字,拒绝在工资发放记录册上签字,拒绝交接(这里有一篇文章叫离职看人品,希望大家不要受此类文章误导)。
①忽视你的成绩、放大你的失误。
②只和你谈结果,但不给你资源。
③无故干扰你的进度,还给你安排其他事情做,最后事情完不成,过来问责。
④对你的诉求视而不见。
1)劳动监察
2)社保稽核部门或社保征缴维权机构
1)劳动稽查部门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2)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责任改正,哪么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不履行责任改正的处罚,同时也应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理,相关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进行审查裁定,裁定后进入执行程序。(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执行费,要申请财政拨款,这套程序比较麻烦)
1)有劳动合同,限期让公司为你补缴。
2)没有劳动合同,就转换成纠纷,需要提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机构如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限期补缴通知,同时告知预期仍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相信劳动监察大队会和公司着情调解好你的社保缴费,公司也会按照社会保险法执行的,公司也有相关理由不愿意替你缴纳,而劳动仲裁又一时执行不了,你可申请法院裁决执行。
①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劳动监察机构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其功能只起到调节或督促的作用,没权强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②如果社保征缴部门认定不能补缴,而已造成劳动者应有社保待遇的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③有些地方企业自己补缴是补缴不起来来的,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出回执,给社保中心,才可以补缴。
④社保补缴也没有时间限制了,终身有效。奉劝也些民营和私营小企业主,不要怕缴社保、漏缴社保,随着人口进入老龄化,社保亏空越来越多,你自己也有变老的时候,到时候你也要领取,面临无钱可领才是最悲哀的。
1)拨打12333转当地省里1号线投诉,会反馈到当地,可能无用。只能提供一些政策咨询的事项,还会记录你的言语,不能预防和企业之间的勾结关系。
2)拨打政风热线12345投诉,时间有延迟,但基本会办理。
3)最直接的方法去信访部门投诉,基本能解决。
4)当地的市长信箱投诉,违反流程,领导指派限期办结,后面再有事情会引起别人厌烦。
5)到当地纪委投诉,问题特别严重的时候。
①社保时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②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不仅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职工个人帐户,还有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的社保基金,而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是不受时效限制的。另外,如果说要受一年的时效限制,那么是否每过一年就要提起一次劳动争议仲裁呢?是否是最多只能支持一年以内的社保请求呢?显然这样是荒唐的。再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详细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六十三条规定。
首先这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的规定:
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①就是公司要求加班。②自己主动加班,按照公司的程序做好报批。
首先这是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职工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按照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的100%,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首先这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旷工就是不请假缺勤的行为,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
旷工《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旷工的法律依据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过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此规章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劳动者同意后,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未获得劳动者的同意,不得单方面决定降低其工资。其实这种事情,问题压根不在工资,而是逼迫员工离职。看自己的情况,是继续干还是不干了,如果想离开,领完工资后,你可以直接以单位克扣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还干,单位发多少,你领多少,但除了在领工资单上签字之外,不能给单位留下任何你的字据。领完工资后,积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快件(保留好快递底单)的形式,向单位表达你的异议。每次领完工资后,都积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快件的形式向单位表达你的异议。
你单位的领导肯定做不住了,让单位主动辞退你,由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看单位以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若单位不能说明理由,单位承担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最多2个月的工资),补足工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补足工资。如果你真的不想干了,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主张补足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
有很多企业搞出若干条乐捐制度,捐款应该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扣除。所以乐捐是不合法的。
违法行为,《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在
签订
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同上,如你不想干了。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①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②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1).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是不合法的,目的就是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所以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录音。也可以拒签,这是违反法律上的显失公平原则,是无效合同。如果再单方解除辞退劳动者,就叫做非法解除。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申请2倍的赔偿金,即2n,n为工作年限。
2)可以做出笔迹书写时间的司法鉴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当时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1)录音录像是可以成为证据的,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2)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3)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4)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1)能否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卡、工资条)
每份材料打印三份、2份上交仲裁委员会,一份自己留存。
2)保证能赢
3)需要取得公司开出的解聘书(退工单)给劳动仲裁,如果没有需先提请劳动监察强制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是单方面的行为,不需要签字即可生效。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委提供),身份证(仲裁委复印),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报企业名称仲裁委查询)、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日内决定是否连,将受理案件书面通知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同时组成仲裁庭。
其实每进入一家新的公司,就应该养成保存记录的良好习惯。主要有如下证据:
1).劳动合同、工作证、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暂住证、厂牌、工牌(卡)、工服、客户资料、考勤打卡记录、工作环境照片、营业执照照片。
2).工资表(条)、银行卡流水明细(去银行前台,让工作人员调取,加盖银行公章)、奖励证明、福利发放证明、
。
3).平时考勤记录,以及与公司管理层往来的邮件。(这里特别提醒,有些公司只允许用内部工作QQ,所以平时要注意截图保存。)
4).必要时记录下和领导的录音。
5).不签署任何文件。
劳动仲裁正常时间为45~60天(实践中一般会在两个半月至三个月左右),为什么这么长,因为仲裁庭也不是为1个人服务的,有很多服务对象,需要排档期,有些企业瞄准了这个空子,知道一般劳动者耗不起这个时间,宁愿去仲裁,仲裁完了依然不执行,让你去走法院的程序,这样几个月下来,光时间成本就是一大笔开销。说白了就是企业故意拖延时间,政府单位人手不足,法律有漏洞造成的。
企业会用快递的形式把解聘合同书寄到你家里,举例如果你是四川的,在江苏打工,企业把解聘书发送到四川老家,让你不方便获取解聘书。期间你也已经交接完工作。是不能上班的,这个时候企业用旷工原因就可以把你直接无理由解雇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条款,说你违法员工手册的事项。
①仲裁有效期为一年,拖欠工资的情况,自拖欠之日起算一年,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②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③能不能拿到赔偿款,什么时候能拿到,一个案件要胜诉,二个公司是否执行。三个是否及时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④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也要看企业有无执行能力,劳动者能不能提供公司财产的线索,否则劳动拿到案款的时间会被无限期延后。
1.需要企业去社保中心申报或与企业达成一致
2.所需材料:
1)合同原件(劳动合同)。
2)退工登记,个人办理。
3)发放银行卡(借记卡),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4)2寸照片1张
5)身份证
6)社保卡
7)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记录。(这个地方就和上面照应了,有的企业实习期不缴纳保险,导致你和上一家单位缴纳的社保不能连续,如果突然开除你,你工作又没有满一年,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除非补缴了这段社保。另外有的企业更坏我帮你补缴后面几个月的社保,让你在新单位过的都不开心。遇到这种情况,直接劳动稽查投诉,不要犹豫,这种企业这种老板是不配为人,眼是三角眼、专心害人的人。
①失业金是按当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②离职证明的办理
有的企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不愿意给员工离职证明。这个时候迫于无奈劳动者可以在淘宝网或线下刻一个公章,当然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但是离职证明毕竟不是什么大的物件。
1.自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10元
3.起诉书如何写?
一般你到法院哪边咨询,哪边都有模板,实在不懂才找律师。法院根据你的案情,大约在15个工作日就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实在想自己制作格式可以通过百度搜索一下。
4.如何找律师?
头疼医头,腿疼医腿,医院医生看病又各个科室,同样律师也分为各种类型,一定要寻找到合适的处理
的律师。
5.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申请强制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务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
9)责令被执行人加倍承担延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债务利息或延期履行其它义务的迟延履行金。
7.可以申请企业到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中。
申请执行不要钱,法院收的都是被执行人的费用。
电影《黑吃黑》
1.具体闹的原因一定要让用人单位知道,做到合法合理,可以制造噪音,但是不可以扰民,影响企业合法经营。
2.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保安和员工动手打人,哪就有理由了,可以索取人身伤害赔偿。
3.单位拨打110,且单位无过错,请坐下来协商解决。
4.单位找劳动监察调整,平和心态,诉说诉求。
5.实在不行,只有黑吃黑了,但是要考虑时间和成本关系,值得不得,不建议干违法的事情。
离职不一定需要批准,员工在试用期提出离职,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提前30天,不要单位批准,期限一到立马可以走人。
没有缴纳社保、拖延工资发放、没签订劳动合同的都可以直接提出离职。
劳动者辞职,单位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用人单位仅仅由于劳动者形式辞职权就扣工资是违法的,因为劳动者有职业自由,用人单位无权限制,除非双方约定了服务期。
正常情况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如果没有遵守,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用人单位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没有义务提前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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