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法妞网友咨询:
申请工伤与视同工伤如何不同?
徐强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过去的《试行办法》中规定了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两种情况,《条例》又增加了“视同工伤”的条款,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对于工作时间的理解,有三种不同的概念:合法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紧急处理工务时间以及生产设备的抢修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是指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雇主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使雇工超时工作的时间。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实际区域,它分为固定区域和不固定区域。固定区域是指职工日常工作区域,包括单位所在地、单位附属地以及户外经常性固定区域,如邮递员、送票员所在工作区域等。
对于工作原因的理解,是指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从事的是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这种情况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条例》规定了工伤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申请时效设置为1年,就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生产权利,为有关部门搜集证据提供一定的时间,同时也使职工得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徐强律师补充:
《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阶段的举证中,除了要提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已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死亡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院的抢救记录、《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外,还应重点提供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相关证据。
徐律师结语:相关证据的形式,既可提交书证,也可由知晓相关情况的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及书面证人证言,并在开庭时由证人出庭作证。
...工伤,顾名思义,即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那么,在大家眼里,又认为怎样的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开展工作导致的伤害,就叫做工伤。
后来,工伤认定标准逐步完善,在上下班合理路线内、在工作前后的预备或收尾工作中、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的身体伤害、职业病等均可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案例。
李先生现在一家单位做保卫管理工作,是前几年从部队退伍回来的。由于在部队执行任务时导致腿严重受伤,还得到了残疾军认证;也因此李先生的行动一直不是很便利。
不久前,由于走动过多、自己对腿的保护不够,李先生的腿伤复发,疼痛难忍,医生建议手术治疗来改善。因为手术费比较高,医疗报销的比例很低,李先生想申请工伤补助。
然而,单位以李先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的伤来拒绝了李先生的工伤认定申请要求。那么,李先生应该就此放弃吗?他应该怎么办呢?你知道如何解决吗?
这种情况确实是属于工伤的,那么,工伤认定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间限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间限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可以算工伤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职工在这3种情况下,应该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因为工伤,那么肯定会涉及赔偿,那么工伤会赔偿哪些费用呢?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工伤享受如下待遇: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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